《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南(试行版)-尊龙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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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南(试行版)
日期: 2019-05-0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宜学

  1.在南京长期居住的台胞子女选择就读本地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就学。

  ◆台胞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凭本人台湾居民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或者携带本人台胞证及在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申请入学。

  2.台籍青年参加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根据相关中考政策给予加分。

  ◆根据当年出台的南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一般每年三四月份出高中、中考政策),在就读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一般在4月底或5月初,学校会通知到相关个人),凭台胞证或户口簿(持户口簿的考生,需先到市台联盖章确认),市台办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市台办秘书处电话:83635315,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31315室),应届在校生将审核表与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回初中学校,外地应届生和往届生交区招生办。

  3.在南京设立台商子女学校教学点。

  ◆南京书人实验学校校内,地址:浦口区浦乌中路199号。

  4.在南京大中小学就读的台籍学生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奖、助学金待遇。

  ◆此项为学校自主行为,中小学就读的台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按学校规定自行办理。

  5.在南京市中小学就读的18岁以内台湾学生,在南京范围内刷学生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享受乘车优惠政策。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客2018577号文形式发文,保障该政策落实到位。

  6.设立台湾青年“金陵试飞计划”,对来宁实习3个月以上的在台湾就读的台籍大学生提供往返交通补助1000元

  ◆(1)台生在实习开始后一个月内向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台青金陵试飞计划申请表》(实习企业盖章确认)、提供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往返南京交通凭证(机票、火车票)复印件。

  2)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受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习台生资格审核、报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实习台生本人。

  3)台生于实习结束前一周向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提交实习报告表(实习企业盖章确认)、提供以本人姓名开户的南京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4)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台生实习情况审核、报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实习台生本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向台生个人账户汇出交通补贴款。

  办理窗口:

  1)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地址:中山东路18号国贸中心15楼b1b2,电话:83635328、83635330

  2)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侧,电话:68505142

  二、宜业

  (一)就业服务

  7.对于来我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在台湾就读的台籍大学生,给予一次性面试补贴1000元。

  ◆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在台湾就读的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市域范围内参加就业面试。2.面试单位为在南京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受理地点:符合条件者,申请前可先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实名注册(根据人社部门注册系统的要求),并参照《面试补贴申报指南》上传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或职业资格证书;(2)面试证明等材料。我的南京无法注册的,可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受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柜台毕业生业务窗口。

  三、联系电话:12333

  四、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发放时间:一次性面试补贴于申请次月发放

  六、提交材料清单:1.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2.面试单位面试证明(网上可下载统一格式);3.本人台胞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此项仅柜面受理需提供)

  七、发放形式:申请人递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面试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实名有效的银行卡或个人我的南京电子钱包中。

  8.台胞可使用台胞证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尊龙官网入口的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登录,获得网上求职服务;可按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获得就业指导服务

  ◆台胞网上求职办理信息和流程:

  一、人员范围:年满18周岁的所有台胞。

  二、工作程序:(1)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点击尊龙尊龙官网入口官网入口首页导航栏中专题专栏,进入南京人才服务平台”—“尊龙官网入口的人才招聘频道;(2)点击右上角注册个人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完成个人账户注册;(3)登录账户,进入求职招聘界面,完善个人简历,即可通过右方搜索栏搜索合适岗位,也可以通过浏览近期招聘会安排,选择适合的场次前往现场参加招聘会。

  三、提供材料:(1)台胞证号;(2)个人简历。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发展部 025-83151892

  五、注意事项:(1) 请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2)所有招聘服务均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9.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除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外的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

  10.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同胞,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

  ◆台胞参加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信息和流程:

  一、人员范围

  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

  2)取得祖国大陆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其他台湾居民。

  二、条件标准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其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南京市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三、提供材料

  台湾同胞参加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资格审查阶段应按招聘公告要求向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台胞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认证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

  四、信息发布地址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11.来宁台胞可在南京市报名参加国家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开展两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及执业服务工作。

  ◆台胞在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来宁台胞可在南京市报名参加国家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受理地点和部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报名网址、现场审核地点和相关部门详见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资格考试栏目中考试通知。

  三、审批时限:详见各年度考试通知。

  四、提交材料清单:详见各年度考试通知。

  五、审核标准:(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

  备注:关于推动开展两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及执业服务工作:目前职业资格互认工作是国家级政府权限,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们积极落实实施。

  ◆台胞在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一、鉴定政策:积极鼓励台湾同胞在南京市报名参加相关职业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具体报名条件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来执行。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考点设立在管家桥55号。技能操作考核到相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体实施。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

  二、申报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全国全省统考须提前40天)

  三、受理地点

  1)市鉴定中心在游府西街53号二楼211室设立专门窗口,接受有鉴定意愿的台湾同胞申报人社部门可开展鉴定的相关职业报名;

  2)申请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鉴定实行网上报名(网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

  四、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7718294

  五、办理时限:(1)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按职业、时间要求参加鉴定;(2)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由市鉴定中心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提交材料清单: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12.积极协助在台湾地区已获得相应资格的台湾同胞在南京申请大陆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

  ◆市金融办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对有需求的台胞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

  13.协助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按照相关规定在南京申请执业注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在南京申请注册短期行医,期满后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协助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

  条件:(1)台湾居民以大陆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的,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条件;(2)可提供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协助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按照相关规定在南京申请执业注册

  台湾同胞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后,按照医师执业注册办理通用流程办理注册。

  一、办理材料要件:(1)《医师资格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2)医师执业注册个人承诺书;(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4)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满二年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5)如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7)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退还);(8)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二、办理条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三、办理地点、时间: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109、a110a111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夏季14:30—17:30

  四、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此事项权限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在南京申请注册短期行医,期满后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一、要件材料:(1)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2)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4)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台湾医师签订的协议书;(5)台湾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6)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8)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9)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台湾地区的体检报告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办理条件:台湾医师是指具有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的医师。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是指台湾医师应聘在大陆医疗机构从事不超过3年的临床诊疗活动。

  三、办理地点、时间: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109、a110a111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夏季14:30—17:30

  四、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4.大力吸引台湾专家、学者、教师来南京的高校、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工作评价体系。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可以通过特聘、购买服务、短期双向交流等方式,在南京的幼儿园和普通高中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学工作。

  ◆市教育局按照相关工作职能长期推进。

  15.台湾文艺工作者可以进入南京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

  ◆一、申报途径:(1)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尊龙官网入口的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94.85.5:8315/ww/wwbaindex.html)注册登录,获得网上求职服务;(2)登入南京文艺院团、研究机构网站直接报名。

  二、相关待遇:在南京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的台湾文艺工作者,享有南京文艺工作者的同等政策。

  16.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台湾大学生来宁就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台湾大学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奖励。

  ◆小微企业招用台湾籍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奖励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

  1)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籍大学生;

  2)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二、受理地点: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四、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清单:(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另需提供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花名册》。

  (二)创业服务

  17.来宁创业的台湾大学生可获得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服务,包括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资助、创业场地扶持、开业补贴、创业成功奖励和带动就业奖励、融资配套以及创业辅导、项目问诊、成果展示等。

  ◆台湾籍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申请对象:台湾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2)申报条件: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申请,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二、受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线上申报。

  三、审批时限:按季度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创业计划书;(3)毕业证书/在校证明;(4)推荐材料(选填)。

  ◆台湾籍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场地扶持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台湾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宁创办的企业实体;(2)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

  二、受理部门:各区人社部门、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清单:(1)法人代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营业执照副本;(3)学历(在读)证明;(4)载体入驻证明

  ①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利用自有房产创业: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

  ◆台湾籍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申请对象:台湾籍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2)经营注册条件:2018年1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二、受理地点:我的南京手机app线上申请

  三、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清单:(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学历证明。

  ◆台湾籍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申请对象:台湾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2)经营注册条件:2012年1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就业,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二、受理地点: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清单:(1)《南京市创业成功奖励申请表》;(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读(毕业)证明;(3)企业完税凭证;(4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台湾籍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符合创业成功奖励条件的台湾籍青年大学生开办创业实体,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二、受理地点: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四、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清单:1.《南京市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南京市自主创业吸纳人员花名册》;2.申请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读(毕业)证明;3.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融资配套申请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1)申请对象:台湾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在宁创业办企业获得非本市国有投资机构投资;担任法人和单一大股东,占股30%以上;未领取过贷款贴息;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二、办理地点:市、区人社部门

  三、审批时限:按季度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企业基本资料、获得投资资料;(3)毕业证书/在校证明;(4)投资机构资料;(5)企业财务资料;(6)获奖、推荐、帮扶资料。(选填)

  五、审核标准:(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3)获取投资后经营半年以上。

  18.来宁创业的台湾大学生符合条件领取《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南京市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后,可申报创业见习,按规定享受最长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按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

  ◆台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见习申请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创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创业见习对象为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且领取《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初次创业的人员。

  二、受理地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1)个人申请。毕业生个人可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厅a121窗口或我的南京”app报名(待正式上线);(2)集中申请。创业见习基地集中向区人社局报名。

  三、受理部门:区人社局

  四、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初审3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清单:(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2)毕业证书或《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原件备查);(3)《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本市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常见问题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的生活费补贴按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支付。按照《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18〕175号)规定,现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元,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就是1414元。见习生活费补贴实行按月结算、次月拨付的办法,直接拨付至见习学员个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

  除此生活费补贴外,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由政府补贴提供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19、各区要设立台青创新创业平台,为台湾青年在宁创业项目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示范点),由各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助,并纳入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创业基地吸纳台湾大学生创业者入驻,提供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市级大学生创业载体认定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示范点),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建设标准。

  1)有完整发展规划,运营状况良好,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2)初创大学生企业占园区内企业(实体)总数的50%以上,且带动大学生就业效果明显;(3)有专业化管理服务机构、经营管理团队和创业指导专家,制度完善、台账健全;(4)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功能齐全。

  二、受理地点:向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料,区(园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组织评估,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

  三、受理部门: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12333

  五、提交材料清单:(1)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报表;(2)园区情况介绍等其他材料。

  ◆创业孵化补贴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

  1)被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

  2)为园区(基地)内大学生初创企业在政策、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多方面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创业扶持和孵化服务,且大学生初创企业孵化出园(基地)后在宁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二、受理地点:向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按季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三、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12333

  四、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市级审核)

  五、提交材料清单:(1)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2)孵化成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名录、企业法人代表学历证书、园区(基地)与大学生初创企业签订的创业服务协议书;(3)成功孵化出园(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宁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财务报表、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

  20.“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特设台湾分赛区,建立独立报名通道,对台湾地区相应规格比赛中的获胜选手,可直接进入大赛复赛环节。

  ◆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中“南京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进行网上申报。

  (三)人才服务

  21.鼓励和指导台湾人才申报“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入选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1亿元跟进投资等扶持。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的,给予最高五年、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以及众创空间场租减免、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境内外研修补贴等扶持。入选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给予50—150万元初创扶持、3年免租100平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100平米创业场所等扶持。一年申报一次。

  ◆台胞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要求在申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首次在南京市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二、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三、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市人社局)

  四、审批时限:资格认定10个工作日、书面评审10个工作日、综合评审3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前后持续2个月)

  五、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人应按照在线申报系统的提示,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创业(拟创)企业信息等,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创业计划书,以及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数码照片,以备查验。

  2)在线填写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①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②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创业计划书;已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拟创(领)办企业须提交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嫁接式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股权(或期权)证明书;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22.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中工作的台湾相关人才,以及在南京从事技术经理、人才经纪、天使投资的台湾人才,相关年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新引进台湾人才年薪收入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人才应纳税收入的30%,给予连续三年引才奖补,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台胞申请人才经纪人经济贡献奖励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经人社部门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公司在职人员,且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超过50万元。

  二、受理方式:登录创新名城政策网上办理系统(http://221.226.86.250),需先扫码我的南京登录,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三、提交材料清单:人才经纪人以个人名义申报,在申报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1)企业营业执照(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劳动人事合同(4)相关收入及个人税收完税证明(5)申报人的台胞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台胞申报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本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宁单位及非公企业)中,凡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的,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且在近两年中有工作实绩的一线职工,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2〕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楼)。

  三、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办理时限: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每两年表彰一次,申报办理时间以每年文件通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清单:申报者提供《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申报表》或《南京市技术能手申报表》;1500字左右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候选人主要科研技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和尊龙官网入口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23.在宁工作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入选以上各类计划的,可享受医疗、落户、保险、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可以自主选择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并享受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安居政策一事一议、上不封顶。

  ◆来宁工作台胞中的各类人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可以自主选择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并享受政策,政策享受期为5年。申报窗口:通过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的人才安居系统http://rcaj.nanjing.gov.cn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市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审核。

  2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台籍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按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申请安居的新就业台籍毕业生,选择申领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

  ◆台湾籍高校毕业生申领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籍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籍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新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我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提出申请。

  二、受理地点:符合条件者,申请前可先在我的南京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实名注册,申请时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或职业资格证书;(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材料。

  我的南京无法注册的,申请人可携以上资料及本人证件资料至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学生就业服务柜台进行柜面受理。

  三、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清单: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拍照网上上传或柜面提交以下资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高级工、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本人台胞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此项仅柜面受理需提供)

  五、审核标准:(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拍照上传。

  25.在宁就业的台胞可参加南京市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在宁就业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对于南京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国外学历的台胞来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我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后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台胞申报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由工作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能技艺,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南京市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为载体领办或创办。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建立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宁人社〔201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楼)。

  三、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办理时限: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申报认定一次,申报办理时间以每年文件通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清单:申报者提供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申办报告、技能大师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台胞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尊龙官网入口的荣誉证书、个人专著、公开发表刊物、专利、技术成果等。

  ◆在宁就业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在宁就业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对于南京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二、受理地点和部门: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相结合,两项申报皆由各职称申报受理点具体办理,申报受理点地址和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详见人社局尊龙官网入口官网-表格下载-南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受理点一览表(http://rsj.nanjing.gov.cn/zwfw/bgxz/201804/t20180428_5383078.html)。

  三、审批时限:详见各系列职称年度申报通知

  四、提交材料清单:(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送审材料目录;(3)继续教育证书及接受专业培训的材料;(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5)学历证书;(6)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业务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具体材料以各系列职称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五、审核标准:(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3)通过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

  备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待省厅出台相应细则后,我市即迅速制定台湾专技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具体操作办法。

  ◆台胞申报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办理信息:

  一、政策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及各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能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留学人员应新近来宁就(创)业(原则上为申报前两年,以申报通知为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有相关科研经验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独立开发研究能力。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留学人员一般应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和各高校院所主持或参与相关项目研发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柔性引进至我市用人单位的各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的留学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从事相关科技活动。

  二、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三、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或83151773、83368517

  四、审批时限:复审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申报公函、申报情况汇总表另附。每位申报人的纸质一式七份,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专业领域、初审部门等。

  2)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申报书及其所有附件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26.积极协助在南京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直接受理申报工作,相关支持经费也由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直接拨付项目承担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83619124

  ◆国家艺术基金

  一、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

  二、资助方式:(1)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2)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3)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三、申报方式:每年申报一次,由单位及个人登入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根据申报依据申报指南载明的条件与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并填报项目申报表,按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直接进行申报。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市无权限。

  (四)投资服务

  27.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南京主导产业发展,按规定享受与域内企业同等政策。支持台商来大陆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并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相关支持政策。

  ◆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宁政发〔2017〕95号)落实,市经信委每年集中组织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对相关政策进行兑现,申报通知均可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jec.gov.cn/)获取。

  28.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设在大陆的研发中心采购大陆设备,符合规定的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自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办理地址:南京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网点。

  29.支持台资企业在南京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涉及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市交通局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实施方案可行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市交通局综合各部门书面审查意见后,报市发改委或市政府审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实施,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水务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地址:市政务中心a252窗口。

  30.支持台资企业公平参与南京市、区政府采购。

  ◆对台资企业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31.支持台资企业挂牌上市,或通过兼并重组上市,按规定享受南京市企业挂牌上市补贴;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南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市资本市场融资补贴专项资金每年申报两次。对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台资企业,市金融办将及时了解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进展,对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由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并协调区金融办同步跟进对接,确保台资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同等待遇。可直接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web/)等公开信息了解市属国企混改信息,通过公布的方式进行联系;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32.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经市经信部门认定,对符合全市“4 4 1”主导产业方向且符合审定建设用地标准的台资工业用地项目,由江北新区、区(园区)提出申请,国土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一、对符合全市“4 4 1”主导产业方向的台资工业项目,由市经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二、江北新区、区(园区)审核台资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台资工业用地项目,由江北新区、区(园区)提出申请,国土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按照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用地政策执行。

  33.大力推进两岸产业协同发展和创新试验区及宁台服务业合作促进中心建设,鼓励在南京注册的台资企业拓展内需市场和国际市场,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西部、东北等重点地区建设,同等享受南京在开拓市场、境外投资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拓展国际市场,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每年分2批次,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申报国家级、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市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南京企业(包括在南京设立的台资企业)并购境外高科技企业、知名品牌、营销网络、研发中心等,以及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

  34.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南京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同等适用南京惠农政策。在南京的台资企业农业项目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可以按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管理。

  ◆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文件及用地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1)经营者应取得项目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确认书;

  2)经营者在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四荒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

  3)经营者在设施农用地使用前,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镇街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4)经营者与镇街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镇街、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镇街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的同意。

  5)用地协议签订后,由项目所在地镇街政府按要求将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及公告情况等资料信息分别报区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区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信息的核实工作,并下发设施农用地备案核实结果通知书。

  6)经营者应严格在设施农用地备案结果坐标范围内实施相关建设。

  35.台胞来宁参与南京特色小镇、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含农房)整治、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等方面的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项目,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可申请财政补助。

  ◆办理地址:市政务中心农委窗口a325,接收再转办理。

  36.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商户等与南京市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合作,为台湾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额支付服务。

  37.支持南京相关征信机构按照规定与台湾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优先给予业务对接、资质认定和合作目录。

  38.鼓励南京台资银行与南京同业协作,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南京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市金融办将积极搭建金融同业交流合作平台和银企对接平台,促进台资银行与南京同业协作,支持南京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39.台胞或企业以专利、专有技术作价入股等方式来宁投资,可申请得到专利质押融资、保险等政策扶持。

  ◆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宁知 〔2018〕159号、宁财教〔2018〕367号),银行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助申请材料,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平台进行额度核算后,报市财政局审定,按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平台服务

  40.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南京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支持台湾地区商协会、行业协会等来南京设立办事机构。

  ◆“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南京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详情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点选南京市民政局了解社会组织的相关事项。

  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为市民政局,主管单位业务前置审核。

  ◆“支持台湾地区商协会、社团、行业协会等来南京设立办事机构”:台湾非政府组织在岛内合法成立两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可为其设立代表机构提供协助。

  41.鼓励台湾地区图书从南京口岸进口,积极协调沟通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署令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进口业务,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指定经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类印刷品,经营单位应当持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进口批准文件、目录清单、有关报关单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我关可优先办理台湾地区进口图书相关通关手续。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出版物进口业务,由依照本条例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第四十六条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进口出版物前将拟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禁止进口的或者暂缓进口的出版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并通报海关。对通报禁止进口或者暂缓进口的出版物,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不得进口,海关不得放行。

  出版物进口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出版物进口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进口图书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于进口前向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备案手续。申请备案时,需提交备案申请和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备案申请包括以下信息:(一)图书名称;(二)出版机构;(三)进口来源国家(地区);(四)作者;(五)国际标准出版代码(isbn);(六)语种;(七)数量;(八)类别;(九)进口口岸;(十)订购方;(十一)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图书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书目录的备案手续。准予备案的,负责备案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为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出具通关函。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交验通关函,海关按规定办理报关验放手续,没有通关函海关不予放行。

  依据上述法规,市文广新局将积极协调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

  42.鼓励在南京的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支持在南京的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大陆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符合条件的宁台文化项目可纳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项目资源库。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在南京的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南京市阅读办自2017年起,每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品牌阅读推广活动,每月读一本书,采用“自己买书阅读、微信群线上专家导读、线下专家讲座、微信群线上诵读”四位一体的模式,让经典阅读浸润每一个人的心灵;每年“9.28孔子诞辰日”启动南京经典名篇网络诵读大赛,主办方精心挑选南京历代名人名篇100多首,参与者通过诵读经典名篇,分享人生体会、引发情感共鸣、表达爱国爱家乡情怀。通过整合线上大众参赛及线下诵读大会、配套微信推送,加快与“互联网 ”深度结合,将经典文化以亲切生动的形式引入社会各界交流传播,拉近社会大众与历史经典之间的距离,体现优秀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具体计划见“书香南京”微信平台。

  (2)《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收藏、展示、捐赠、资助、志愿服务以及设立保护基金、开发文化产品等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二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下列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发展:①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②开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学艺术创作;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的收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上述两条鼓励包括台胞在内的社会力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规定,台湾文化艺术届团体和人士必须以“中国台湾”名义,作为参团方(不能作为组团方)参加大陆组织的团组,参与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参与“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宁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宁台文化项目纳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项目库等申请,市文广新局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文化厅、文旅部外联局做好申报工作。

  43.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京的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支持熟练掌握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台湾同胞申报市、区两级代表性传承人,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工作和活动的人员不得被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

  根据上述法规,熟练掌握南京市、区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技艺的台湾同胞,可以向该项目的保护单位提出申请,要求申报该项目的市、区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人申报需遵循逐级申报原则。

  申报区级代表性传承人,需本人自愿申报,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报区文化主管部门;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需本人自愿申报,经项目保护单位提交申请,区文化主管部门推荐,报市文化主管部门;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44.鼓励宁台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创新宁台合作办学模式,拓展宁台各级各类学校对口交流和校际协作。建立宁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南京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培训专业人才。

  ◆市教育局按照相关工作职能长期推进。

  45.积极协助台湾同胞参与南京广播电视节目和在南京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和相关手续办理。鼓励南京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更多台湾地区生产的电影、电视剧,并积极协助向上级部门申报审批。支持宁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向上级部门报批的服务工作。

  ◆(1)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在境内外广播影视节(展)参赛及展播展映的国产电影片、电视剧(含影视动画片),须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节目内容的要求。地方性涉外电影节(展)由地方政府或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举办,须报广电总局批准。拟展映的境外影片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须报广电总局审查批准。入境参赛的境外电影片,须报广电总局审查批准。入境展映的境外影片,由广电总局或其委托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获准在境内参赛、展映的境外影片入出境,由节(展)等有关活动的举办单位持广电总局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拷贝临时入出境手续;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并已备案的影片出入境,由参展单位持广电总局相关文件到海关办理拷贝临时出入境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承接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但是不得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相关业务。国家鼓励法人、其他组织通过到境外合作摄制电影等方式进行跨境投资,依法保障其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据于上述法规,积极协助台胞影视剧拍摄、制作、交流、参赛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国家广电总局《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的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引进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电视台、省级电视台申请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题材涉及重大、敏感内容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广电总局审批。经批准引进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当重新包装、编辑,不得直接作为栏目在固定时段播出。节目中不得出现境外频道台标或相关文字的画面,不得出现宣传境外媒体频道的广告等类似内容。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适应有线电视和视听网站):引进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应按有关规定报广电总局审查。据于上述法规,积极协助台湾地区生产的电影、电视剧引进及报审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产剧、合拍剧的拍摄制作实行备案公示制度。送审合拍剧、引进剧,依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国家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活动;未经审查通过的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完成片,不得发行和播出。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完成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报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与自然人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参照本规定执行。据于上述法规,支持宁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并积极协助做好向上报批工作。

  办理地址:市政务中心a120窗口;不可直接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初审在市局办理,终审权在省局。

  46.支持台资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按规定享受域内企业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市贸促会会展办 83635383

  47.支持台资企业进一步扩大销售通路,采用电子商务等手段创新销售模式,按规定享受域内企业同等待遇。

  ◆(1)南京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评选

  文件:每两年评选一次,通知及评选要求,按照当年文件出台来办理;

  主要内容:评选南京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要求在南京注册的实体即可;

  流程:企业向所在区商务局申报---区局初选推荐上报市局—市局组织专家评审---全网公示—正式发文授牌确认。

  时限:从组织申报到授牌确认,一般在45个工作日

  (2)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电子商务板块)

  文件:每年申报一次,通知及申报要求,按照当年文件出台来办理;

  主要内容:支持符合申报要求的电子商务项目,凡在南京注册的实体均可申报;

  流程:企业向所在区商务局申报—区局初选推荐上报市局—市局组织专项评审—全网公示—报市府审批—财政拨付。

  时限:从组织申报到确认支持项目,一般在60个工作日。

  三、宜游

  48.台胞来宁可持台胞证免费参观各级对台交流基地。

  ◆(1)中山陵

  ①网上预约参观中山陵陵寝,网址:www.zschina.org.cn;

  ②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网上预约参观的台湾同胞,在中山陵陵寝任一预约检录口出示台胞证或居住证,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可现场免预约手续直接入园参观。

  (2)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台湾同胞进入纪念馆参观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

  (3)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区、南京大报恩寺遗址公园

  台湾同胞在景区任一售票口出示本人台胞证或居住证,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可换取免费门票入园参观。

  具体流程:售票窗口出示本人台胞证——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持台胞证或居住证游客获取免价票——检票口检录入园

  49.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台湾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给予免费。

  ◆(1)参与方式:团组直接与各参观基地进行联系预约;

  (2)基地名录:中山陵园、雨花台烈士陵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南京云锦博物馆、南京条约史料陈列馆(静海寺纪念馆)、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江浦县求雨山文化园(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江宁区档案馆、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部纪念馆、南京国防园、南京市税收文化教育基地、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南京生态文明教育馆、南京水利展示馆、八路军驻京办事处纪念馆、马林医院旧址(南京鼓楼医院历史纪念馆)、南京市玄武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金陵竹刻艺术博物馆、南京市郑和纪念馆、秦淮区档案馆、江宁区博物馆、中国金箔艺术馆、爱涛艺术中心(江苏省工艺美术馆)、六合区桂子山烈士陵园、六合区“竹镇市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溧水区大金山庄国防园、苏南反顽战役阵亡将士纪念塔、武家嘴村村史馆(高淳区农村党员干部勤廉教育馆)。

  50.台湾适龄儿童和老人来我市景区游览,凭台胞证可享受南京市民同等待遇。

  ◆持有效证件,同等待遇。

  51.台胞来宁可持台胞证在相关网点办理南京市旅游年卡,获得前往指定景点一整年不限次数的入园游览服务。台胞团组来宁参访,可获得专业志愿者的讲解服务。

  ◆南京市旅游年卡目前主要分为线上网店办理和线下实体网点办理两种方式:

  一、线上网店订购南京市旅游年卡流程:

  (1)登录天猫店 "南京智慧旅游旗舰店 nju.tmall.com";

  (2)拍下南京市旅游年卡,用支付宝支付当年年卡费用;

  (3)在线电子签名和提交资料(台胞证原件电子档照片和办理人电子档证件照片),并留下配送地址即可;

  (4)电商平台制好年卡后,全国包邮快递给用户。

  二、实体网点购买南京市旅游年卡流程:

  (1)携带台胞证原件和证件照照片(一寸或者两寸都可以);

  (2)现金交纳当年南京市旅游年卡年费后,在现场领卡营业网点可以直接领取年卡。在非现场领卡网点办理后请携带业务办理单据于10个工作日后至原办理网点领取年卡。

  备注:南京市旅游年卡有效期限为购卡之日起一年,如2018年1月1日购卡,至2019年1月1日零时有效。

  南京市旅游年卡办理网点请详见http://eb.nju.gov.cn/nk,另外也可以关注“njtour”微信号或“慧游南京”微信公众号,回复“年卡”即可获得包括旅游地图电子版(标注有年卡景点)、旅游年卡手册,景点简介等信息。

  南京市旅游年卡咨询电话:025-85610368和025-96095。

  旅游年卡办理点:南京市旅游年卡服务中心(南京市和燕路168号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二楼,地铁1号线红山森林动物园站2号出口)

  52.台胞来宁可在所有合法经营的宾馆、酒店、家庭旅馆、房车等登记住宿。

  ◆有三种途径办理住宿登记:(1)由宾馆酒店前台进行住宿登记手续;(2)在亲友家中、本人住所、接待单位、厂房宿舍内住宿,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临时住宿登记申报手续;(3)通过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出入境”项目下的“临时住宿登记”模块,申报临时住宿登记。

  53.台胞首次来宁可免费办理一张市民交通卡。台胞持市民交通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南京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类优惠。

  ◆台胞本人凭借台胞证或居住证,可免费办理一张市民交通卡。提供台胞证复印件,当场发放。

  办理地址: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地址:中山东路18号国贸中心15楼b1、b2,电话:83635328、83635330

  54.设立台湾青年“金陵孝亲计划,对来宁学习、就业、创业连续一年以上的台籍青年(35岁以下),邀请其父母来宁的,提供往返交通补助1000元。

  ◆(1)台青在父母来宁一个月内,向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台青金陵孝亲计划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的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②本人在宁学习或工作的证明原件;③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可提供户籍誊本或台湾身份证明);④父母的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⑤父母往返南京交通机票、火车票凭证复印件。⑥以自己姓名开户的南京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2)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台生实习情况审核、报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台籍青年本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向台青个人账户汇出交通补贴款。

  办理窗口:

  (1)南京市台胞服务中心,地址:中山东路18号国贸中心15楼b1、b2,电话:83635328、83635330

  (2)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42号窗口,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侧,电话:68505142

  55.鼓励台湾青少年来南京开展研学旅行,参加各类夏令营及青少年交流活动,对主办单位按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助。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

  ◆根据研学具体项目情况,商有关部门。

  四、宜居

  56.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系统设备进行完善升级,实现电子台胞证在南京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

  正在完善中。

  57.在宁常住的台胞可办理市民卡,获得与南京市民同等待遇。

  ◆台胞在宁申请市民卡办理信息:

  一、办理人群:所有台胞

  二、受理网点: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进行申办,或前往市、区、街道市民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市民卡相关业务。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实名注册后,通过手机进行市民卡的申领。若“我的南京”无法完成实名认证,申请人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市、区、街道市民卡服务网点进行申领,代办携双方有效证件。

  通过“我的南京”成功提交申请的,制卡完成后通过ems进行同城派送;通过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的,制卡申请35天后携有效证件及《南京市民卡业务办理单》前往申请网点领取。

  四、联系电话:12333

  五、办理地址:市政务中心a123窗口。

  58.常住本市一年以上的老年台胞(年满60周岁及以上)持台胞证可到所在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理老人优待证,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内游览等方面获得与南京市老人同等待遇。

  ◆办理条件:常驻本市一年以上的老年台胞且年满60周岁。

  办理材料:台胞证,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数码照片1张。

  办理流程:直接到区老龄办指定地点办理。

  59.台胞来宁购房可参照同城待遇,即在南京工作、名下无住房的台胞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我市名下无住房的台胞家庭(夫妻双方),可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婚姻证明,(在我市投资的台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股东证明,)向国土部门(中山路171号)申请开具购房证明,购买一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申请人为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具结书(制式表格,现场直接填写);申请人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内地居民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60、对在宁就业创业的台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房租:提取业务在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等七家归集业务承办在全市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具体地址和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

  台胞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件:(1)台胞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件:①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首付款发票;台胞证;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2)台胞在本市购买二手房(含现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件:①《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台胞证;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3)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所需要件:①台胞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声明);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二、办理程序

  1)职工提供台胞证及相关材料;(2)职工携带台胞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3)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4)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办理地址:市政务中心a140,受理台胞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咨询。

  五、联系电话: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 84552889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业务在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招行、浦发、兴业、广发、江苏、光大、中信、平安、华夏、民生、邮储、北京、杭州、徽商银行等21家贷款业务承办在全市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具体地址和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

  联系电话: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处 84552822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应具备的贷款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的,应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副本和预售商品房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证明的,在预售商品房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证明所载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信用信息有以下严重失信情况之一的,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②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④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⑤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⑥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⑦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4)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5)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在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情况下,首次或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6)借款人所购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7)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8)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9)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10)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三、须提供的材料:(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婚姻状况证明。(3)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经备案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原件,或《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副本原件和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购买商品房现房的提供《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不符,须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南京市街巷门牌号码编排(变更)证明单》。(4)具有售房单位(个人)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房款差额付款证明。(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须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8)借款人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9)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额度: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贷款额度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五、贷款期限:(1)购商品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六、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现行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七、贷款承办银行:借款人可选择建设、工商、农业、中国、交通、南京、中信、招商、浦发、兴业、民生、平安、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农商、邮政储蓄、北京、杭州、徽商等二十一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

  八、贷款偿还:(1)借款人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变更。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从贷款的次月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2)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委托提取(逐月、逐年)或柜面转账的方式。(3)提前还款的,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可由借款人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每月还款额两种方式。一年期贷款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4)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每年限一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除外)。(5)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全部贷款本息的,不收取违约金,但按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调整、不退还。(6)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组合性贷款,须先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后再还商业性贷款。(7)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申请书》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

  九、贷款情况查询。借款人可以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www.njgjj.com)查询本人贷款账户状况、次月还款金额等;也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使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或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查询。

  61.在宁的台胞及其家属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在宁常住的台胞子女享有与南京居民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由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卡,免费为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在宁的台胞及其家属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建档、接种。

  62.将在宁居住一年以上的台胞纳入南京市民生保险保障范围。

  ◆对遇灾台胞的救助和南京市民同等范畴同等渠道:打95518人保报案,或者通过所在社区上报街道,再报区民政局。

  63.台胞在宁合法就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宁台胞持台胞证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本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4.在宁参加社会保险的台胞,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开本市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本市就业参保的,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一次性领取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

  ◆用人单位职工(台胞)参加社会保险办理信息: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在宁合法就业的台胞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提交材料清单《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花名册》(填报表单)

  三、受理地点: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属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市本级水西门大街61号   86590931

  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83369104

  原白下区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0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   52852015

  建邺区嵩山路18号   86468868

  鼓楼区虎踞路49号   68731233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85391392

  浦口区象山路4号   58461136

  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69977100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57758187

  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3号   57207079

  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57326057

  江北新区(高新)高新区丽景路2号   58466252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开发区兴智路10号   85775012

  江北新区旭东南路69号   68715070

  五、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台胞)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信息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标准

  在宁台胞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内),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有劳动能力,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提交材料清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受理地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83369104

  原白下区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0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   52852015

  建邺区嵩山路18号   86468868

  鼓楼区虎踞路49号   68731233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85391392

  浦口区象山路4号   58461136

  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69977100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57758187

  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3号   57207079

  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57326057

  江北新区(高新)高新区丽景路2号   58466252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开发区兴智路10 号   85775012

  江北新区旭东南路69号   68715070

  五、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宁台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信息: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标准: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在宁台胞。

  二、提交材料清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办理地点:居住所在街道(镇)或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网点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市人社局,电话: 12333

  五、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每年缴费时间为元月1日至11月30日。

  ◆参保人(台胞)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办理信息: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标准

  1. 参保单位在与参保人(台胞)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参保人(台胞)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2.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台胞)自主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二、提交材料清单:《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用人单位填报表单)

  三、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尊龙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市本级水西门大街61号   86590931

  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83369104

  原白下区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0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   52852015

  建邺区嵩山路18号   86468868

  鼓楼区虎踞路49号   68731233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85391392

  浦口区象山路4号   58461136

  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69977100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57758187

  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3号   57207079

  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57326057

  江北新区(高新)高新区丽景路2号   58466252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开发区兴智路10号   85775012

  江北新区旭东南路69号   68715070

  五、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在宁参保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中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宁参保时,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5.台胞来宁可凭台胞证办理银行卡,并开通手机移动支付功能。台胞在宁申请小额信用卡,可凭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胞证(有效期1年以上)、在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前往银行办理。

  ◆理论上与大陆居民相同政策,参照银行具体规定。目前,南京银行开放台胞小额信用卡办理业务。

  66.长期在宁居住的台胞购车可以上本市牌照;购买新能源车的,持台胞证及一年以上在宁社保缴纳证明可以享受购车补贴。为台胞提供驾驶证业务集中办理绿色通道服务,安排流动服务车提供驾驶证上门换证服务及科目一理论考试;配合台协会在台胞投资、就业集中区域,设置驾驶证换领窗口,为理论考试提供尊龙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

  ◆ “长期在宁居住的台胞购车可以上本市牌照”:

  相关说明: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等居住证明材料,以及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证明,办理我市机动车牌照。

  ◆ “为台胞提供驾驶证业务集中办理绿色通道服务”:

  政策说明:对此车辆管理所可提供以下服务:

  (1)在台胞投资、就业集中较集中的江宁区、江北新区等区域,集中组织台胞就近前往江宁区车管所、浦口车管所、南京车管所江北分所等单位,办理驾驶证换领业务;

  (2)通过流动服务车,为台胞提供上门换证服务,同时,车上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可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但仅限台胞人数较少的情况;

  (3)市台协有意向在台胞投资、就业集中区域设置驾驶证换领窗口和理论考场,由台协自行配备硬件设备。车管所给予网络尊龙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并根据台协需求,派员提供受理及考试服务。

  办理地址:南京市车管所(玄武区东方城68号)37号窗口-可直接办理,江北分所及各区县车管所;南京市交管局,各交警大队及派出所。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理地址:各区新能源汽车办公室

  67.在宁工作的台胞可以参加“南京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评选。在宁台湾青年可以参与“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在宁工作的台湾女同胞可以参加南京市“巾帼文明之星”和“三八红旗手”的评选,在宁居住的台胞家庭可以参加南京市市级“最美家庭”的评选。

  ◆调整相关规定,将在宁工作的台湾台胞纳入推荐命名对象,计划在每次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南京市劳动模范”的推荐命名中,都推荐1名台湾同胞。

  ◆“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1)根据南京市“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条件和推荐要求,由市台办在在宁台湾青年中组织申报、推荐;

  (2)团市委根据条件筛选后交市台办审核,最后提交“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参加评选;

  (3)具体参加评选的条件和流程,可参照《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

  ◆“巾帼岗位明星”的评选:

  (1)根据南京市“巾帼岗位明星”的评选条件和推荐要求,由市台办在在宁台湾女性中组织申报、推荐。

  (2)市妇联根据条件筛选后交市台办审核,再由市妇联党组会研究确定。

  (3)具体参加评选的条件和流程,可参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简介》。

  ◆ “三八红旗手”的评选:

  (1)新增加市台办作为一个组织推荐系统,给予相应的名额分配。市台办根据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在台胞中择优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2)运用社会化推荐渠道。台胞可以通过此渠道进行自荐、他荐,我会根据条件筛选后交市台办审核,再由市妇联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3)具体参加评选的条件和流程,可参见《关于评选南京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宁妇发〔2017〕41号。

  ◆ “最美家庭”的评选:

  (1)根据南京市“最美家庭”的申报条件和推选要求,由市台办在台胞家庭中组织申报、推荐。

  (2)运用社会化推荐渠道。台胞家庭可以通过此渠道进行自荐、他荐,市妇联根据条件筛选后交市台办审核,再由市妇联党组会研究确定。

  (3)具体参加申报推选的条件和要求,可参见《关于寻找2018年南京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宁妇发〔2018〕15号。

  68.在宁工作的台湾女同胞可自愿加入女企业家协会、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可以参与各项女性创业大赛活动,与我市女同胞加强交流互动。

  ◆女企业家协会:

  (1)根据《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章程要求,由在宁台湾女企业家自愿向市台办申报。

  (2)市台办审核后,市女企协召开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同意即可入会。

  (3)具体参加评选的条件和流程,可参见《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简要介绍》。

  ◆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分布在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台胞可结合自身特长,自行参加活动。

  ◆鼓励台胞积极参与各项女性创业大赛活动。

  69.将南京台协青年委员会纳入“南京青年联合会”和“南京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宁台湾青年企业家也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南京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南京青年商会”等会员组织,推动在宁台湾青年与我市青年的常态化、机制化交流互动。

  ◆“南京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南京台协青年委员会以于2017年在市台办交流处(原联络交流处)的推荐下加入了“南京市青年联合会”会员单位,下一步市青联将加大与台青会的沟通与联系,并积极邀请台青会参加市青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南京青年商会”:

  (1)根据《南京青年商会》章程要求,由南京台协青年委员会推荐或在宁台湾青年企业家自愿向市台办申报;

  (2)市台办审核后交团市委或南京青年商会,南京青年商会召开会长办公会,三分之二会长同意即可入会;

  (3)具体参加评选的条件和流程,可参见《南京青年商会简要介绍》。

  70.支持台资企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鼓励台湾职工依法加入工会组织,享受与南京职工同等企业待遇。

  ◆可根据情况为台资企业工会召开包含工会组建工作培训等相关辅导。可为台湾职工入会、享受企业职工同等会员待遇提供各方面咨询。

  71.在南京长期居住并为促进两岸交流和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台湾同胞,可以依照规定程序,作为特邀代表人士列席市(区)政协全体会议。

  72.鼓励台湾同胞和市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在南京参与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支持在南京长期居住的台湾同胞参与南京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在南京居住的台湾同胞,纳入社区工作站公共服务范围。在台湾同胞人数较多的社区设立台湾同胞服务窗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惠台政策咨询。

  73.给予突遭变故致生活困难的台湾同胞临时救助;在南京地区死亡的台籍居民,可按殡葬惠民政策减免相关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给予临时救助”:

  (1)申请人应当根据致困原因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并且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2)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采集和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并在申请人常住地所在社区(自然村、组)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于群众有异议的,应当再次调查核实并且视情重新公示。

  (3)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一般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根据调查、评议、公示等情况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区民政部门对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根据审核和抽查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减免基本丧葬费”:

  台湾同胞丧葬费减免操作流程:

  (1)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到我馆业务部门办理火化手续。

  (2)业务人员根据丧葬费减免相关规定填写减免单,在办理业务时根据减免费用标准进行挂收。减免项目共七项:①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市区接运费;②七层及以下楼层的搬运费;③三天普通冷藏柜所产生的费用;④普通标准化妆费;⑤高档燃油炉火化费;⑥一个价值200元骨灰盒;⑦民政指定纪念堂三年骨灰寄存费。

  (3)开具的火化证上加盖丧葬费减免印章。

  办理时限:两个月。

  办理部门:南京殡仪馆业务接待部 025-58994570

  74.改进优化市委台办官方网站,推出对台服务公众号、微信群等,在“我的南京”app中增设对台服务版块,构建重点面向在宁台湾青年的信息综合服务体系。

  ◆改进优化南京与台湾网站、公众号,台协网站、公众号,台商服务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正在推进中。

  75.设立台胞服务中心,并在市政务中心设立台胞服务窗口,开设热线电话和官方网站,及时为台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

  ◆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42号窗口(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侧),电话:6850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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